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为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三、支部成员除参加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要做好会前准备,认真确定议题,并提前一周通知支部党员,并按照议题做好发言准备。

五、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中,要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六、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后,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在适当范围内可以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并及时向律协党总支报告有关情况。

七、本制度经河南天基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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