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法律适用研讨会在郑成功举办,天基所主任冯军义受邀进行点评!

2018年3月3日,由中国政法大学犯罪与司法研究中心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河南校友会承办的“扫黑除恶”法律适用研讨会在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宾馆成功举办。

 

研讨会邀请了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戴长林、全国律协刑委会副主任许兰亭、中国政法大学犯罪与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王顺安、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戴长林、全国律协刑委会副主任许兰亭、中国政法大学河南校友会会长孟宪飞、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刘德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杜燕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员额检察官梁现峰、河南省司法厅法规处处长刘卫星、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陆咏歌、河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王宇生以及河南省政协委员、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军义等知名专家出席会议。全省300余名法律同仁参加会议。

 

 

 

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河南校友会会长孟宪飞致欢迎辞。孟会长指出,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依法“扫黑除恶”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是实现伟大中国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保障。

 

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戴长林《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全国律协刑委会副主任许兰亭作了“扫黑除恶”案件律师辩护方法的专题讲座。来自河南省司法界的专家代表围绕“扫黑除恶”的法律适用问题分别作了主体发言。

 

 

 

河南省政协委员、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军义作为点评人对发言点评时提到: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是职责所在,同时坚决做到依法依规履职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促使司法机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使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社会的检验,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天基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魏江涛作了“涉黑案件证据证明标准及证据体系构建”的专题发言。魏江涛律师认为对于涉黑犯罪要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综合全案证据能够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程度。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因为涉案人数众多、往往还包含多个具体犯罪和违法事实,案件事实复杂、证据繁多,因此在辩护时我们应构建证据体系并且采用大事记等诉讼可视化的方法进行辩护。

 

 

会议最后,中国法学会律师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犯罪与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王顺安教授对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予以高度肯定,并做出题为《关于“扫黑除恶”十点看法》的主题报告,获得与会代表的高度认同。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月发出的通知,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充分展示了我党惩治犯罪的决心。通过全天的研讨,提升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更为准确的理解扫黑除恶相关法律适用,为扫黑除恶的辩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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