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6日上午,天基所王丹律师、魏江涛律师为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法律解读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风险防范》主题培训,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风控部领导及工作人员参与此次培训。
(王丹律师)
天基所王丹律师围绕《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明确以下几点:第一、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针对违规经营投资问题集中的环节,明确了9大方面54种需追究责任的情形;第二、明确了资产损失的性质。规定资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规定认定损失金额及影响;第三、明确责任追究的类别。包括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责任追究根据资产损失程度、问题性质等,对相关责任人采取5种责任追究方式: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这5种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使用;第四、提出责任追究工作实施的办法。并明确了程序决策导向、集体决策导向和积极决策导向,对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国企经营投资决策的产生了重要影响,从而帮助国有企业降低合规经营风险。
(魏江涛律师)
天基所魏江涛律师围绕《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方面进行解读,包括国有企业家犯罪的罪种和罪名、涉案企业性质和涉案企业家性质,并针对现场人员的各种疑惑进行了解答。
此次培训受到了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部领导及工作人员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