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经常说租房是年轻人迈入社会的第一课,尤其是刚毕业的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很容易被不良中介或房东坑骗房租或押金。 这是租房时经常遇到的一种情况,没有签租房协议,退租时不良中介或房东不退押金不认账。 一般这个时候,年轻人会后悔当时没有签署合同,没有白纸黑字,只当自己买了个教训,于是放弃维权吃了哑巴亏。 那么租房没有签订协议,到底能不能退还押金呢? 答案是:可以。 天基律师李新豫提醒大家遇到这种情况,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虽然没有签订任何的书面协议, 但在事实上已经形成合法的租赁关系。 押金的退还有两种途径: 第一,与房东积极协商解决; 第二,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那么在这里, 涉及到一个法律小知识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30条规定,对租赁合同的期限约定不明确的话,视为是不定期租赁合同。 这样双方当事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那么解除合同的提前通知时间是一个月为宜。 这样的话, 不会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那么在租赁合同当中, 承租方以及房客应当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协议; 第二,所有资金的往来最好用书面的形式保存下来。 律师简介 李新豫 李新豫 ,中共党员,河南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法学硕士学历,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执业年限10年。中国共产党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第四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中国共产党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宣传委员。 个人荣誉:2018年被评为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优秀党员律师;2019年被河南省律师行业党委评为河南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2020年被郑州市律师行业党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擅长领域:民商事公司法、合同类、婚姻家事等诉讼及非诉业务。擅长使用调解等相关辅助手段,化诉讼为非诉。 联系电话:13673358105 邮箱:6199834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