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飞 Pan Fei 律师
2012年8月——2014年3月某刑警队刑警,后辞去公职
2014年5月份,加入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
201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016年获律师执业执照至今。
先后为洛阳钼都矿业公司董事长刘某某、濮阳市某民政局局长崔某某、某市公安局局长刘某等人职务犯罪,提供辩护;
代理浙江求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诉郑州龙泉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
代理袁媛与深圳如是灵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正民民间借贷纠纷;
参与河南正印房地产公司与源汇区信用联社股权回购项目处置,设计股权回购方案,并出具法律意见;
参与郑州金霖贸易有限公司煤矿合作经营协议纠纷处置,设计诉讼方案,并出具法律意见;
代理河南英淘园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兰考县爪营乡政府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参与新乡腾飞投资担保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罪一案,为新乡腾飞投资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尹海军提供辩护;
参与多起黑石(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代理诉讼、执行业务。
执业理念:
坚持专业化发展和做专家型律师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求公平正义,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致力于探索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的深度融合。
联系方式:18838115025 邮箱:panfei163@126.com 律所电话:0371-6935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