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俊英

汪俊英 Wang JunYing 律师

1984年7月毕业分配至中共河南省委党校从事法学教学工作至今。现任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任河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法学理论专业、宪法行政法专业导师组组长,
主要社会兼职: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河南省法治智库专家;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郑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连云港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河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河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郑州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团委员等。

1990年获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从事兼职律师工作至今(2018)已经28年。

律师业务:
桐柏县电业局诉桐柏县人劳局工伤行政案件,
侯兆民诉林州市民政局殡葬行政案件,
河南省棉麻公司诉伊利民贸友谊公司欠款纠纷,
三门峡惠能热电公司诉陕县支建矿业有限公司等6被告公司登记行政案件等等,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并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
目前担任数家企业及政府常年法律顾问。

学术业绩: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其中国家核心期刊30余篇);
热爱法律文化,对传统法律文化有较深研究,著有个人专著《传统法律文化与法治发展研究》,27万字,民主与法制出版社出版。
主编《行政法学新编》等教材10余部;
主持完成国家及省级社科规划项目7项。
其学术成果多次获得省级科研成果奖项。
2011年6月获得“河南省法制宣传先进个人称号”,受到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的特别表彰。

联系方式:15838381770 邮箱:wangjy625@126.com 律所电话:0371—6935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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